肝之募也,随其实而泻之,泻肝之实也,又刺期门之注脚也。 少阴病,谓有脉微细、欲寐证也。
若小便利者,大盒饭□,而反下利,脉调和者,知医以丸药下之,非其治也。程知曰:言太阳、少阳合病下利,宜用和法也。
阴盛者属阴经,则下利为虚寒,即论中所谓少阴下利反发热不死,少阴下利清谷,里寒外热,不恶寒而面赤者是也。膝胫拘急者,脉乱而筋伤也。
然其痛必缓,非若外感时气之喉痹肿伤暴痛也。太阳不应有腹痛,以邪无出路,意欲内攻,故乍在仍不知其处。
伤寒十三日不解过经,□语者,以有热也,当以汤下之。量其病之轻重,药之多少而解之,三日之前,未有不愈者。
此以心下□有热,知传邪入里,故舍脉而从证也。面目及身发黄,太阴之证已具也;颈项强,则阳明之邪未已也。